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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要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时间:2022-12-29 19:03:01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失败之后,英国就逼着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一说到《南京条约》,我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它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比方说2100万银元的战争赔款,还有割让香港,再比如治外法权和协定关税。

上面说的那四点,其实是两份条约的内容:割地和赔款是《南京条约》,协定关税和治外法权是《虎门条约》。那哪一份算是不平等条约呢?严格意义上讲,《南京条约》其实不能算是不平等条约。台湾历史学家李定一先生就说过,自古以来战败国都是这个待遇,从罗马帝国到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打败了的一方要割地和赔款,这有什么可说的。


(资料图片)

所以,如果严格地按国际法来说,《南京条约》其实是一个平等条约,虽然我割地赔款,但我们的关系还是对等的。开放通商口岸也是,我只是让你来贸易而已,而且规定你只有这五个地方可以,别的地方都不行,做生意也都是平等的。真正让中国和英国之间地位不平等的,是后来补充签订的《虎门条约》。有意思的事来了,主动推进《虎门条约》签订的,不是英国,而是清政府。这是怎么回事呢?

《南京条约》签订之后,英国人既然得了赔款,又得了香港,最主要的是打开了中国的五个通商口岸,还有其他的一些优惠,目的基本上达成了,比较满意。但清政府这边的小心思就多了,简单来说,就觉得英国人是强盗,《南京条约》满足不了他们,他们一定会得寸进尺。其实,按照西方的国际规则,两国签订条约后,都必须遵照执行,该赔款的赔款,该撤军的撤军,谁违反了就是单方面毁约。不但条约作废,而且要受到国际谴责。

但是,鸦片战争的时候没人知道这个事情,他们还是按照以前的思维来看待这个事,觉得所谓条约就是暂时的停战协议,随便找个借口就能撕毁重来。所以,在签订《南京条约》之后,有一位大臣就写了一个《十可虑》,就是有十件必须要考虑的善后大事,或者说十件值得忧虑的事。说是大事,实际上不过是两国之间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在鸦片战争过程中,英国曾经以占领天津为目标,很明显,英国人对天津有兴趣啊。可是在《南京条约》里开放的通商口岸中,又没有天津,那英国打的是什么主意?再比如,战争之后,中国的沿海各省肯定要修筑海防工事,万一引起英国的猜疑,进而阻挠怎么办?

你看,表面上看,好像每件事都很具体,但实际上都是杞人忧天,说白了就是没有契约意识。问题是,在当时不止这位大臣这么想,包括皇帝在内的所有人都这么想。所以到最后,道光皇帝干脆给耆英--也就是负责《南京条约》签订的满族大臣--下了一道圣旨,让他在《南京条约》签订之后,继续谈"一切要紧事件"。

但究竟什么是要紧事件,道光皇帝也没说,耆英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主动去找英国人交涉。于是,耆英就按照自己的想法,主动要求要给《南京条约》做"添注",也就是补充条约。 结果,就是这个补充条约奠定了中英关系不平等的基础。耆英提出的交涉意见一共有十二条,比较复杂,我们只说最关键的两点,就是治外法权和协定关税。

先说治外法权。治外法权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英国人在中国犯了罪,中国政府无权审判,必须将罪犯带回英国才能定罪。也就是说,无论英国人在中国犯了什么罪,都有正当的理由逃避中国的司法审判。至于英国怎么判,跟中国就没有关系了,这不是典型的不平等关系吗?而最开始提出这种想法的,不是英国人,是耆英。耆英的初衷也不是故意要把审判权送人,他的初衷是为了避免麻烦。万一英国人在中国犯罪之后,英国政府要庇护怎么办,没准又成了英国人挑衅和发动战争的借口。就算不成为借口,但对于中国官员来说还是个很麻烦的事,至少要向上批示吧,还有得跟英国交代清楚吧。所以,干脆就不要这个麻烦,你英国人在中国人犯了罪,你们自己带回去处理。如果其中有中国人参与,就由中国司法来审判。说白了,耆英的本意就是,咱别那么麻烦了,干脆"你的归你,我的归我",但实际却是把中国的独立司法权拱手想让,最后落在条约中,就变成了白纸黑字的"治外法权"。

另外一件事,协定关税问题,则是在《南京条约》中有过讨论的。英国人本来的意思是,你们清朝的关税制度太混乱了,每个省都不一样,沿海和内陆也不一样,现在开的通商口岸又不在一个省,所以你们自己商量一下,把关税统一就行了。你看,英国人只是要求统一关税,至于定多少你们自己说了算,别太高就行,没有不平等的意思。但是,在耆英商谈补充条约的时候,自己把这一条否决了。初衷也可能是觉得,由我们自己定关税太麻烦,万一英国人觉得不合适又节外生枝,所以还是按照以前广东的办法,咱们商量着来。

这个心思一经提出,英国人当然巴不得,立即和耆英等人把160余种货物的关税定了下来。然后英国人再在文本上偷梁换柱,关税由《南京条约》的"自主统一"变成了"关税的变更,中国需和英国商量。" 别看"商量"这个词好像很和气,但是从此以后,中国就丧失了单方面变更关税的权利。

这些事情经过重新协商之后,就变成了《虎门条约》,这才是在国家关系上让中国和英国不平等的根源。表面看,是英国人在玩把戏,利用耆英对西方国际规则的无知,哄骗出许多额外权利,让中国逐渐丧失主权。这种说法当然也不错,但是细看当时的具体过程,未尝不是清政府自找的结果。

道光皇帝也好,大臣耆英也好,他们的初衷都是在《南京条约》签订的情况下,要尽量免除后患。茅海建先生就在书中评价,这些人的初衷是争取一点利益,占一点便宜,但最终的结果却更严重了。这才是,鸦片战争中"不平等条约"签订的真相。

关键词: 南京条约 治外法权 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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