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风尚 > 正文

环球热议:西汉一次奖赏军人50万斤黄金, 谁能不卖命打匈奴

时间:2022-11-11 15:42:31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春秋战国时代,有爵位是做官的前提。

不过,世袭贵族控制着爵位,处于底层的广大庶人、庶民从祖上就与爵位无缘,又没有其他获得爵位的通道。他们田种得再好、仗打得再猛,也基本上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商鞅变法,把包括贵族在内的秦国所有人民的进爵之路与军功挂上钩,明确规定"利禄官爵,抟出于兵",这才改变了局面。


(资料图片)

不论出身如何卑微,只要立下战功,就能获得相应的爵位。回报有了制度性保障,底层民众的积极性被极大激发出来,成为秦统一天下的重要动力。

商鞅变法时,军功爵位从最低的"公士"到最高的"大良造",共有十八级;到秦统一天下时,已经发展到包括大良造之上的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在内的二十级。

西汉继承秦制,再加上汉初"军功集团"的要求、以及对匈奴等势力作战的需要,对"军功爵位"制度自然全盘接受。

公元前202年,汉高祖下旨"复故爵田宅",这个"故",指的就是秦朝,基本上照搬了二十等爵制,连名称都没什么变化。

在西汉中期以前,从汉高祖到汉武帝,任何人因军功而获封关内侯、彻侯,都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实惠,其中比较突出的,是食邑、田宅和赏赐。

与军功爵位相伴的另一项重要待遇,是国家赏赐的耕地和宅基地。

有了耕地,就有了固定的实物地租收入,军功爵位的获得者一夜之间就成为新兴地主;有了宅基地,就可以兴建宅院,盖房子、修花园,大大改善家族的居住质量,面子上也好看了许多。

与食邑待遇取决于皇帝意志不同,西汉以国家法律条文的形式,把军功爵位所应得的田宅赏赐标准明确下来。

先说说"田"。

西汉时期,皇帝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一般都会给被封彻侯的功臣享受一些食邑的待遇,比如刘邦共封了143个彻侯,虽然食邑多少不同,但是基本都享受了食邑。

这一传统被之后的西汉历任皇帝继承了下来,因此,按照西汉法律,彻侯就没有受田的待遇。

关内侯受田的待遇规定是很清楚的--95顷,相当于今天6650亩。这些田的产量,可用水稻为例来计算一下。

西汉时期水稻的亩产量按今天的亩计算大约是150千克,也就是说,如果某位关内侯找人种一季水稻下来,按照出精米率60%计算,可以得到精米近6百吨,养活自己一大家子人绰绰有余。

再说说"宅"。

"宅"除了代表宅基地以外,也是个面积单位,一"宅"约等于1714平方米。按照西汉法律规定,彻侯能享受105宅,就是大约18万平米;关内侯能享受95宅,16万多平米。

可见,在西汉因军功封侯侯,有套十几万平米的住宅,是很平常的事情。这么大的面积,不可能光是住房,肯定是几进院落,还有庭院、园圃什么的,说不定还能搞水景,居住条件太好了。

赏赐

西汉时期,黄金的存世量很大。

西汉海昏侯墓中,出土了金饼、马蹄金、麟趾金、金板等金器,总重超过8万7千克,相当于西汉344斤。陪葬的金器就有这么多,其生前拥有的黄金肯定更多了。

西汉的黄金极少用于流通,主要的作用,除了作为贮藏手段之外,就是皇帝对臣下,尤其是对关内侯、彻侯的赏赐。在这方面,西汉皇帝出手非常慷慨。

汉高祖赏赐给位列彻侯、封为"留侯"的张良黄金"百镒",相当于现在3万8千克,价值超过1千万元人民币。这种赏赐的规模已经相当惊人,但是和其他一些人比起来,简直就是"毛毛雨"。

汉文帝赏赐给"绛侯"、时任太尉周勃黄金5千斤,相当于人民币3.5亿元。公元前123年,汉武帝因卫青战功,赏赐黄金千斤,相当于7千多万元。

史书上还记载,前119年,汉武帝赏赐卫青、霍去病"五十万金",相当于人民币350亿元!不过这么大一笔钱,未必全是给卫青、霍去病两个人的,而是给他们麾下所有因军功封爵的军官。

西汉时期,军功爵位在经济上带来的好处,还有可以减免租赋、徭役,因公出差期间享受政府提供的伙食、马料等等,种类繁多、规定具体,难以全部详细记述。

军功封爵可以获得的巨大经济利益,刺激了西汉社会的尚武风气,军人得到高度认可与尊敬。今天的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句话了。

关键词: 统一天下 商鞅变法

凡本网注明“XXX(非中国微山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