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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点:从焦仲卿刘兰芝曹操刘备看汉朝婚俗:焦母当时的做法并没有错,犯错的是谁?

时间:2022-10-01 16:49:58    来源:中华网热点新闻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我们细看焦仲卿与刘兰芝的悲剧,有时候会闪过这样一个念头:面对有些在当时看来并非全无过错的儿媳刘兰芝,那个悲伤婆婆的做法好像合情合理--如果了解时代背景,关于焦仲卿之母是不是恶婆婆这个问题,可能还会有另外一个答案。


(相关资料图)

孔雀东南飞悲剧发生在汉献帝建安年间,这期间正是曹操执,三国纷争杀伐不断人口凋零,庐江府如果是一半属东吴一半属曹魏的庐江郡,那么此地一直是兵火不断,孙曹两家在此不止发生了一次战斗。

焦仲卿是庐江府小吏,他的父亲也健在,很奇怪家中一切事情为何都由母亲做主,包括休妻这样引发家庭地震的大事。这可能是因为作为一家之长的焦父,在这件事上也是左右为难。

一、焦母命令儿子休妻,是否合理合法?

读者诸君都知道,当时名义上的皇帝还是刘协,他秉承的"以孝治天下"理念,曹操也不敢摒弃,因为那是当时官僚士大夫阶层不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别说是休妻,就是让他杀妻,焦仲卿也只能先遵命而后自杀,这叫"孝义两全"。

很多人都说焦仲卿之母是个恶婆婆,就是看刘兰芝不顺眼,想帮儿子另觅新欢。但是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绝大多数婆婆都会做出跟她一样的艰难抉择:命令儿子休妻。

按照汉朝法律制度,休妻必须有理由,这就是"七出三不去":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是为七出之条;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是为三不去。

"七出三不去"是明确记载于汉朝道德规范《大戴礼记·本名第八十》中的,同时此书还指明了孝顺儿子应有的做法:"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惧而无怨;父母有过,谏而不逆;父母既殁,以哀,祀之加之;如此,谓礼终矣。"

这些规定,赋予了父母对儿子无限的权力,儿子只能无条件服从。所以当焦仲卿在替妻子辩解不被采纳之后,即使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违心聪明--这在现在不可理解,但在当时则是"孝"的表现。

那么焦母是不是一个蛮横不讲理的恶婆婆呢?放在婚姻自由的今天,当然是,但是放在汉朝,则绝对不是,因为她命令焦仲卿休妻,完全是按照当时的礼法行事:刘兰芝触犯了七出之条的第一条:无子。

如果我们多读几遍原诗,就会看清焦家状况:焦仲卿应该还有一个大哥,但是已经不在了,焦仲卿结婚的时候,只有一个刚会扶床走的妹妹。

汉朝的床没有腿,实际就是坐卧之榻,现在某些国家还有,它们叫榻榻米。汉朝的坐卧之榻,也就是一尺高左右,可见焦仲卿之妹应该一岁到三岁之间,现在小姑子已经长得跟嫂子一般高了,可是还没有抱过侄子,焦母这么多年,也没抱上孙子。

按照七出之条,焦母有权利要求焦仲卿跟刘兰芝离婚。

二、焦母和刘兰芝,是谁先提出的离婚?

婚后多年无子,刘兰芝应该是比较痛苦而且内心矛盾的,而且离婚也是她自己出动提出来的:"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刘兰芝这番话翻译过来,意思是这样的:你每天上班很忙,咱们很少见面,所以生不出儿子,不是我的责任;你家生活太辛苦,婆婆事儿太多,我不想待下去了,你去跟你爸你妈说,把我休了算了。

这本来是小两口的悄悄话,刘兰芝也就是抱怨几句,暗示焦仲卿常回家看看,不能种了公家的天荒了自家地,只要有了大胖儿子,老太太的态度也会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可焦仲卿是个老实孩子,居然把妻子的私房话当真向母亲汇报了。于是焦母很愤怒:"我忍了她很长时间了,只是还没好意思说出来,既然她要走,就赶紧打发了她!"

老太太想抱孙子,可是家里这棵独苗只开花不结果,纳妾肯定也是不可能的--这小两口感情很好,女方很有钱也很有势。

既然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焦母自然求之不得顺水推舟,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孔雀东南飞,实际就是小窝里的私房话泄露出去引发的蝴蝶效应,双方积怨已深,焦仲卿不会弥缝,这才引爆了婆媳情绪,让本已紧张的关系彻底崩断。

焦父焦母老年丧子,刘家痛失爱女,府君父子颜面扫地,实际是起源于小两口的枕边絮语,被畸形礼制无限放大,这才酿成了孔雀东南飞的悲剧。

咱们回放孔雀东南飞悲剧,既不是为棒打鸳鸯的焦母辩解,更不鼓励青年男女殉情轻生--有舍生赴死的勇气,还有什么困难是不敢面对的?我们看问题,要放在事件的时代背景下综合考虑,焦刘两家的悲剧,在今天应该不会重演,但愿不会重演。

至于焦母、焦仲卿、刘兰芝到底谁错了,我们只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是非曲直,就留给读者诸君评判吧……

焦仲卿无法拿法理来劝谏母亲,父亲又不表态,这不表态其实就是默许:因为婚后多年无子是事实,刘兰芝有父母兄弟可依附,夫妻二人也不是前贫贱后富贵,至于有没有替焦家守丧三年,这一点无从说起--公姥尚在,给谁守孝?犯了七出第一条,又不能按三不去规定留下来,只好劳燕分飞。

三、刘兰芝被休之后,是否受到了歧视?

刘兰芝与焦仲卿离婚之后,并没有受到任何歧视,登门求亲的还是络绎不绝,这跟当时的环境有关:汉朝并不禁止甚至鼓励妇女再嫁。

熟悉汉朝历史,尤其是汉献帝建安年间历史的人都知道,离婚或丧偶之妇,在当时很受欢迎。

建安年间大汉帝国的实际掌控者曹操,就特别喜欢离婚者和未亡人,比如张绣的婶子,就是一位未亡人,他为了这位孀妇,还搭进去了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和大将典韦,曹丕也是在乱军中捡了一条命。

大难不死的曹丕后来娶了一个媳妇叫甄宓,还生了魏明帝曹叡--甄宓原先其实是袁绍的儿媳妇。

为了秦宜禄休掉的妻子杜氏,曹操还跟关羽弄得很不愉快--很多人都把秦朗之母杜氏说成是秦宜禄之妻,这是不对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前妻,当关羽和曹操争夺的时候,杜氏已经被秦宜禄休掉了,她的身份跟刘兰芝是一样的:"朗父名宜禄,为吕布使诣袁术,术妻以汉宗室女,其前妻杜氏留下邳。"

曹操收纳了不止一个有婚姻经历的女子,刘备也有样学样,笑纳了同宗刘瑁的未亡人,而且先封汉中王后,后立为皇后,最后此女成了蜀汉太后,连诸葛亮也要给她十分面子。

细看《孔雀东南飞》,我们就会发现:这其实是理念超前的小两口和观念传统守旧的婆婆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

焦母希望儿子传宗接代,儿子儿媳感情不错但乏嗣无后,眼见得焦家即将断了香烟。按照当时的礼法,刘兰芝可以离婚再嫁,但她忠于爱情,死也不肯改嫁,焦仲卿也抛下老母小妹,与爱妻携手共赴黄泉--至于家里失去了他这根顶梁柱之后会怎么样,心碎的焦仲卿已经无暇顾及了。

纵观整个事情经过,我们还能看出刘兰芝是一位自尊心极强的刚烈女子。

分手之际,焦仲卿表示这件事先冷处理一下,等老太太火消了,咱们再想办法,可能焦仲卿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老母时日无多,咱们来日方长。"

在回娘家之后,面对县令三公子和府君五公子的求婚和父母兄弟的劝说和冷言冷语,她挖了一个坑:"虽与府吏(指焦仲卿)要(有约在先),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

刘兰芝此时已经报定了必死之心,临终前给家里留下了一个大麻烦:彩礼已经收了,婚事也预告了,结婚那天,新娘子死了,这脸可丢大了。

更为悲催的是空欢喜一场的府君和他那个当了望门鳏夫的五儿子:一家女百家求,你已经许婚,可是却在结婚当天投水自尽,我们招谁惹谁了?

四、结论:孔雀东南飞是自相矛盾的封建礼法酿成的悲剧

细看古代礼法,我们就会发现其中有很多矛盾之处:既向女性灌输"从一而终"的观念,有不反对女子再嫁,包括英明神武的汉世宗孝武皇帝刘彻,也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孝景皇后王娡,也是在结婚生女之后跟金王孙离婚之后入宫,最后母仪天下,连她跟前夫生的女儿金俗、同母异父的弟弟田蚡,也都攀龙附凤飞黄腾达。

在汉武帝之前,就已经有"先贤"率先垂范:西汉丞相陈平娶了一个正妻,此女再嫁五次才成了陈夫人。

从皇帝到丞相再到割据枭雄,汉朝末年尤其是汉献帝建安年间,再醮之妇比比皆是,偏偏是焦仲卿这个庐江府小吏和刘兰芝这个大家闺秀,还抱着从一而终的旧礼法不放,甚至不惜以死明志。

归根结底,孔雀东南飞都是自相矛盾的封建礼法酿成的悲剧:要是放在现在,丁克是一种时尚,儿媳不欺负婆婆就算是好的了,很少有婆婆会为了抱不上孙子命令儿子离婚--命令也不好使,大不了去做一个试管就是了。

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孔雀东南飞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要是放宽胸怀放远目光,我们就会发现在这幕悲剧中,谁都没有错:焦母为延续焦家血脉而命令儿子离婚,没错;焦仲卿刘兰芝以身殉情,也没有错,错的是那个时代,是那个时代自相矛盾的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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